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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农村五保办理流程及保障标准

文章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0-09 06: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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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办理流程、保障标准

一、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供养标准

从2016年1月份起,全市集中供养对象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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