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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障卡替换医保卡的通告

文章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0-19 0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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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启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替换原医保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启动替换时间:市本级、娄星区2016年11月1日;双峰县、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2016年12月1日。

自启动替换之日起,停止办理医保卡,原医保卡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部停用。

二、替换方法

采用自动替换、手动替换和自助替换相结合的办法。替换成功后,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自动转入社保卡,原医保卡自动作废,参保人使用社保卡办理医保业务。社保卡样式附后。

(一)已领取社保卡人员的卡片替换。启动替换之日,系统进行自动替换,替换成功的参保人使用社保卡办理医保业务。如发现无法使用社保卡办理医保业务的参保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和社保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验个人信息,再申请手动替换。替换成功之前原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社保卡丢失的参保人,请尽快办理挂失和补换卡业务,重新领卡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动替换。

(二)尚未领取社保卡人员的卡片替换。参保人需在领取社保卡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动替换,或者通过湖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湖南省“智慧人社”手机app(二维码附后)进行领卡确认激活社保卡,实现自助替换。

三、温馨提示

(一)尚未申办社保卡的参保人需到医保参保地的社保卡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由于社保卡的办理周期约为60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

(二)凡是尚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若急需办理医保业务可到社保卡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卡。

(三)社保卡挂失分为金融功能挂失和社保功能挂失,金融功能挂失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功能挂失到社保卡服务中心办理或者通过湖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湖南省“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自助办理。

(四)首次办理社保卡、社保卡替换医保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防电话或短信诈骗,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卡服务中心(详见下表)。

名 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娄底市社保卡服务中心

0738-8262007

娄底市人社局104室(乐坪东街684号)

娄星区社保卡服务中心

0738-8313386

娄星区人社局一楼(长青西街区政府二院,市交警支队正对面)

冷水江市社保卡服务中心

0738-6973608

冷水江市人社局408室(锑都南路9号)

涟源市社保卡服务中心

0738-4439180

涟源市人社局一楼(人民中路9号)

双峰县社保卡服务中心

0738-6829009

双峰县人社局一楼(和森大道128号)

新化县社保卡服务中心

0738-3221805

新化县人社局408 室(汽车东站对面)

特此通告。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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