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上海市:如何撤销医保卡报失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15 11:11:3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1.已办理书面或电话报失的参保人,报失后又找回医保卡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到邻近市、区县医保中心及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2.办理时,参保人应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报失、撤销单》上签字确认。

3.受理后市医保中心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结算。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