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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民政局 绵阳市政府金融办 绵阳市公安局 提醒广大老年人 谨防借“养老”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公告

文章来源:绵阳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5-03 12:39:4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6

近期,社会上一些机构借“养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并向外虚假宣传经民政部门批准,影响极坏,严重损害了老年人权益。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金融办、绵阳市公安局提醒广大老年人认真识别借“养老”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一、民办养老机构必须取得合法手续。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合法的民办养老机构必须有两个证件:一是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二是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二、养老机构必须合法经营合法收费。已获得民政局颁发的设立许可证和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必须严格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绵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绵民发〔2016〕6号)文件精神,“养老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伙食费等项目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

三、借“养老”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以投资养老公寓项目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吸引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2、部分尚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机构,以收取老年人床位预留金、充值养老金等形式,吸收会员,变相集资。

3、通过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活动,吸引老年群众参与投资。

四、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远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非法集资、变相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老年人:不要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希望广大老年人朋友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若发现有借“养老”名义涉嫌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民政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反映及举报。市民政局联系电话:2399027;市金融办联系电话:2539419;市公安局联系电话:2498776 。

特此公告。

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金融办绵阳市公安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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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网友 发表于 2020-07-21 20:10
6楼
傻子评论!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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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网友 发表于 2020-07-21 19:58
5楼
谁相信鬼话,有本事!本众评不要乱删,听听民群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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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网友 发表于 2020-07-21 19:03
4楼
这个民政局2017年联合文件!那位老年看到过,除非老年痴呆看到不说,党的政风不变,可能永运看不到这个亡羊补牢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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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网友 发表于 2020-07-21 13:53
3楼
好文件,证件齐全的养老院收床位预订金合法,不存非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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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网友 发表于 2018-12-17 19:11
2楼
老年人一听说给优惠了就被忽悠进去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监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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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网友 发表于 2018-12-17 19:08
1楼
请问,文件上说得很清楚,按月交费,可有养老院以优惠活动的方式变相一次性收取五年的房租费合法吗?这那是优惠,实际连本带利算下来所给的房租费比现在按月交费还高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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