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若期间返回西安市,在定点医疗机构仍可直接结算,即只负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2、异地就医备案是个长期的工作,参保职工可随时办理。办理时请联系单位社保专员,告知相关信息,由单位经办人将备案登记表交由所属经办机构。
3、请登入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名单。
4、若无社会保障卡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报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入院时通知单位经办人,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出院后要按报送资料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上报。
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异地就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住院病案首页、临时、长期医嘱单(医院盖章);
5.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由医院具说明);
6.医院级别证明(异地就医需提供);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单位经办人交单位所属医保中心由相关科室按照职工报销政策给予审核报销。
本文地址:办理异地结算备案后回西安还能用医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