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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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信息要素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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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类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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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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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个体户自由职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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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个人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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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单位缴存登记:(1)《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表》;(2)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原件;(3)社保核定单;(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两寸照片一张;(4)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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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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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电话 |
1.东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1881); 2.灌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西环路美都新城小区西门南侧,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3.灌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4.赣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赣榆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5.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0518-85411597) 6.连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连云区中华西路49号建行港口支行,邮编:222000,电话:0518-82304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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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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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人持缴存登记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打印开户通知书---申请人持中心审批材料到缴存银行网点设立个人账户,办理缴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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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