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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2017年11月更新)

文章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1-20 20: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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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申请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备注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本地商品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购房发票  (4)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购买异地商品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购房发票  (4)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5)提取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缴纳社保凭证或户口簿(户籍在购房地)

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3、购买二手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4)契税完税凭证(5)《不动产产权证》(6)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契税完税凭证开出之日起6个月内。若已将《不动产权证》向银行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和不动产产权证复印件

4、购买公有住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3)《公有住房买卖契约》(4)购房发票或收据 (5)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契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5、购买拆迁安置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拆迁协议(3)契税完税凭证(4)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

6、购买单位集资建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4)购房发票或收据(5)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契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3)《房屋所有权证》(4)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5)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6)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

(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住房贷款结清提取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借款合同(商业性住房贷款结清需提供)(3)最后一次还款付息现金缴款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本息证明(4)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提取时限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2、商业贷款按年提取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商业银行《借款合同》(3)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近12个月《银行扣款明细》(4)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首次提取必须偿还贷款满1年,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提取时借款人必须到场。

2、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提取还贷

(1)提取人的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提取还贷

(1)提取人的身份证

 

(五)支付房租

(1)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2)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表》(3)租住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市(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证(租赁协议)和租金缴款发票(收据)(4)租住直管公房以及通过市场租赁等方式租用住房的,需提供市(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内职工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该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证明(5)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六)退休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2)退休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3)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七)户口迁出本市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2)户籍迁移证明等 (3)提取人本人借记卡

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出境定居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2)提取人本人借记卡(3)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定居证明

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提取人的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4)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仅限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1)提取人的身份证(2)提取人本人借记卡(3)户口簿(4)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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