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北京市]医保中心财务部办事程序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4-12 10:24:0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办理变更手续
  (一) 需办理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变更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持变更证明信,到市 医保中心财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二)证明信请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前的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变更后的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单位编码;加盖本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二、办理购买领款凭证、明细表手续
  (一)在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到财务部购买“领款凭证”、“门诊、住院明细表”。
  (二)办理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提供单位编码,原已用完的领款凭证底联由单位保存。
  (三)领款凭证收取成本费每本5元,明细表收取成本费每本10元。
  三、办理大专院校教工、学生医疗证手续
  (一)需要新办或补办教工、学生医疗证的大专院校,请持单位介绍信、现金或支票到财务部办理,凭收据到大学部领取医疗证。
  (二)每证收取工本费1.50元
  四、办理医药费查询
  (一)凡需查询医药费拨款情况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需携带本单位领款凭证、单位编码到财务部查询。
  (二)财务部当即进行查询、回复。
  五、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北京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