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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人社局:失业保险待遇7月起提高标准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8-12 2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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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自2014年7月起,该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将由原来的每月598元,提高到每月754元,月增加额156元。
  据高淳区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高淳撤县设区,失业保险自2013年10月起在社会保险中率先实现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由市社保中心统收统支。今年8月,该区失业保险待遇支出1046万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1161人,其中被征地失业人员8051人、就业转失业人员1406人、大龄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704人。失业保险在保障广大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通过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四补一贴”,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劳动者就业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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