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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上海市:自愿缴存户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0-19 10: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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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范围:
  自愿缴存户在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账号、缴存方式(按月缴存、按季度缴存、按半年度缴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信息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点击查看各网点地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储蓄卡账户的还需提供《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缴存基数的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必须在正常缴费状态下,才能办理缴存方式、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的变更。
  相关业务问答:
  1、自愿缴存者如何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是可按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二可在月缴存额确定后,缴存满一年后再进行调整。
  2、申请自愿缴存的变更手续是否可以代办?
  不可以,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来办理。
  3、申请人需要变更缴存方式,是否必须到年度调整时才能做?
  申请人需要变更缴存方式的,无需等到年度调整时做。
  4、在自愿缴存期间可以把账户转入其他单位吗?
  个人账户需由自愿缴存转到强制缴存单位的可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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