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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娄底市:特殊病种门诊个人医疗费用报帐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24 11: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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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特殊病种门诊个人医疗费用报帐

设定依据

1、《娄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娄政发〔2009〕23号)

2、《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正常参保人员;

(二)申请人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三)申请人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办理材料

1、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本;

2、有效发票、处方、购药小票;

3、参保人医保卡;

4、参保人银行帐号。

表格下载

办理地点

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738-8262202

办理流程

(一)受理初审(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科);

(二)复审结算(27号窗口);

(三)财务审核、告知(24号窗口);

(四)稽核;

(五)决定;

(六)财务支付(2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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