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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27 1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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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

项目类型

行政服务

办理部门

州人社局

办理地点

州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窗口  

州医保中心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审理科

联系电话

0859-3232059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办理时间

08:3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法定

时限

30日

承诺

时限

15个

工作日

是否

即办件

审批依据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0]159号)

办理本项审批前需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申报材料

1.有效医疗发票

2.费用清单或处方、检查报告

3.疾病证明

4.出院小结

5.异地安置表或转诊转院表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医疗报销条件

是否收费

审批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出具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结算单;

5.财务支付。

办理

时限

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到医疗保险报销递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即办

办理及审核

书面审查

医保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5日

现场勘查

 

 

检验

 

 

批准或呈报

上级部门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结算单,进行财务支付

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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