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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2014年工伤(亡)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文章来源: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19 09: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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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4年工伤(亡)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答:符合调整范围的1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84元,2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8元,3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2元,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6元,在企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5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1元,6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9元。

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2013年5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3〕56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后,再按此次调整标准调整待遇。

依据:《关于调整2014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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