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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常州市: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

文章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28 15: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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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达退休(职)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退休(职)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对在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职)手续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退休(职)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符合原逐月递增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在2016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职)手续,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
  (二)在1991年底前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且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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