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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茂名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3-23 06: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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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办理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

办理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需前置审批的);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

所需材料

一、名称核准环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名称核准申请书

2、举办者基本情况和身份证复印件(举办单位的提交简介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4、章程草案

二、申请成立环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成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需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需提交)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5、章程

6、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执业资格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

10、《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名册备案表》

11、《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名册备案表》

12、《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13、《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

14、由产权单位出具的场地使用权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

2、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3、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组长初审;

4、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审核;

5、民政局分管领导批准;

6、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登记注册

3、提出申请

4、填写表单

5、上传材料

6、提交确认

7、网上受理

8、申请人窗口提交或邮寄办事指南要求的纸质申请资料

9、网上审批

10、网上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日

承诺期限:15日

办事窗口

茂名市民政局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

联系电话

0668-28989130668-289893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实施);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1999年12月2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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