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办理对象
社会团体
办理条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它原因终止的。
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需前置审批的社会组织需提交);
4、财产清算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6、社团印章、财务凭证;
7、依照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8、注销地税登记证证明及银行销户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
2、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3、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组长初审;
4、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审核;
5、民政局分管领导批准;
6、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2、登记注册
3、提出申请
4、填写表单
5、上传材料
6、提交确认
7、网上受理
8、申请人窗口提交或邮寄办事指南要求的纸质申请资料
9、网上审批
10、网上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日
承诺期限:15日
办事窗口
茂名市民政局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
联系电话
0668-28989130668-289893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实施,国务院令第250号)第21条。
本文地址:茂名市: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