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宿州市职工提取住房补贴需提供材料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01 06:36:57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一、《宿州市住房补贴提取申请审核表》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除以上材料外,根据不同提取类型,需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应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购买二手房应提供:

1、过户的不动产权证(5年之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交易费收据及复印件1份;

3、契税发票及复印件1份;

三)、承租住房应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和付款票据。

四)、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

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五)、离休、退休应提供:

离休、退休文件或离休、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调出本市到异地工作应提供:

调动文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复印件用a4纸;

市中心房改科咨询电话:3310089? 3034959

附件下载:宿州市住房补贴提取申请审核表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宿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