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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鞍山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鞍民发(2017)29号)

文章来源:鞍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7-03 14: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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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鞍山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现将《2017年鞍山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要求,确定2017年的工作重点。

鞍山市民政局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鞍山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鞍山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全力推进2017年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规范机构管理运营。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摸清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1.主要目标:完成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摸清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运营和管理。

2.工作措施:

(1)与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和老龄办联合出台《鞍山市2017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2)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从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工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制定115条检查细则,按时间节点进行检查和督查,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的管理和运营,全力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3)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培训,启动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5月份前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4)根据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开展两次摸底,并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5)出台《鞍山市养老机构服务细则》、《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和《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适时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树立鞍山市养老机构的品牌,促进养老行业健康发展。

3.节点目标:

(1)4月底前,完成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所录入工作;出台《鞍山市2017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培训。

(2)5月底前,完成115项检查细则。

(3)10月份前,完成摸排、梳理问题和整治工作。

(4)12月份前,完成《鞍山市养老机构服务细则》、《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和《鞍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办法》的制定工作,出台文件。

4.责任分工:

(1)主要领导:付志鹏,电话:5570168;责任领导:刘 彦,电话:5570177;

(2)责任处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室责任人:张生纯,电话:5570158。

二、转变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1.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进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转变居家养老运营模式。

2.工作措施:

(1)出台《鞍山市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建立社会组织准入退出机制。

(2)加强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确定5个社区作为市级居家服务试点社区,每个试点社区给予10-20万元设施设备补助资金。

(3)引进1至3家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服务内容包括助餐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家政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和指导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每个社区给予5万元的运营补贴。

(4)2017年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5个。

3.节点目标:

(1)6月底前出台《鞍山市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2)10月底前完成引进1至3家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3)12月份前,完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5个的资金投入。

4.责任分工:

(1)主要领导:付志鹏,电话:5570168;责任领导:刘 彦,电话:5570177;

(2)责任处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室责任人:张生纯,电话:5570158。

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开展公建民营试点。加强硬件设施改造,提升硬件服务标准和保障能力。

1.主要目标:

(1)开展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重点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2)开展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

2.工作措施:

(1)2017年投入1000万元,根据改造进展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改造资金进行补助。

(2)启动海城市腾鳌镇敬老院、千山区大孤山敬老院和风景区庙尔台敬老院3家敬老院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盘活闲置养老床位。

3.节点目标:

12月底前完成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任务和公建民营试点。

4.责任分工:

(1)主要领导:付志鹏,电话:5570168;责任领导:刘 彦,电话:5570177;

(2)责任处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室责任人:张生纯,电话:5570158。

四、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加强政策宣传,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1.主要目标:

(1)推动中医治未病工作室在市养老院开展试点。

(2)有50%以上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2.工作措施:

(1)宣传医养结合政策,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对机构中的老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医疗咨询、临终关怀、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巡诊,对危、重症老年人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等医疗服务。

(2)开展中医理疗知识培训,为中治未病工作室的开展打好基础。

3.节点目标:

(1)12月底前完成有5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2)8月份前,完成中医理疗培训工作

4.责任分工:

(1)主要领导:付志鹏,电话:5570168;责任领导:刘 彦,电话:5570177;

(2)责任处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室责任人:张生纯,电话:5570158。

五、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为养老服务储备人才。加强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开展初级以上养老护理员鉴定考试,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技能。

1.主要目标:完成30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

2.工作措施:开展4期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参加全国注册考试。

3.节点目标:12月前完成培训工作。

4.责任分工:

(1)主要领导:付志鹏,电话:5570168;责任领导:刘 彦,电话:5570177;

(2)责任处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室责任人:张生纯,电话:557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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