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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宁德市:公积金首付比例调整的问题

文章来源: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26 1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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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开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同一城区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同一城区购房或在同一城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您所述不详,无法具体答复,建议您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服务窗口或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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