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
吐地行﹝2007﹞106号、吐地行﹝2010﹞95号、吐地人社发﹝2012﹞32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
【受理机构】
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结算科
【服务对象】
异地住院及慢性病就诊患者
【办理时限】
每月21-25日复核完毕转交基金财务
【受理条件】
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出具费用证明、出院证明
【材料明细】
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明、费用清单、病历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及临时医嘱、转院证明、社会保障卡、银行存取款凭条
【办理流程】
1-10日收单→11-20日核算→21-25日复核做支付计划→25-31日转财务审核→次月1-10日银行复核后代发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监管措施】
内部监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结算科 李文
0995-8531917
本文地址:吐鲁番市:医疗费用报销计划审核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