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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吐鲁番市:先心病儿童医疗费用支付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21 00: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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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春苗工程”——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28号)

受理机构

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结算科转各县市社保局

服务对象

14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

办理时限

适时办理

受理条件

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出具费用证明、出院证明

材料明细

吐鲁番地区(市)异地居住退休(内退)、外派工作人员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

办理流程

自治区“春苗工程”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证明、医疗结算分割单→地区社保局医保科→县市社保局医保科→审核后办理转账支付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监管措施

内部监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结算科 张倩

0995-853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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