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宿州市家庭成员大病救助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11 05:47:0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

提示:家庭成员大病救助提取是指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大病救助是指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同时,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提供材料

1、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2、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原件;

4、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结婚证、户口簿或相关亲属证明原件;

6、年度内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一年之内)原件。

网址:www.ahszgjj.gov.cn?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宿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