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200张床位以上(含200张)养老机构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
三、申请条件:养老机构自行解散,或者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
四、办理材料:《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原件(正副本)、注销申请书;
五、办理流程:向登记部门申请注销,将设立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六、办理地点: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
八、联系电话:0771-5509654、0771-5505931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