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200张床位以上(含200张)养老机构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
三、申请条件:养老机构变更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四、办理材料:《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变更申请书;
五、办理程序:
1、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的,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经我局审查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养老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设立许可手续。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
九、联系电话:0771-5509654、0771-550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