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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包头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文章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2-01 14:33:3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事项名称:医疗保险报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申请条件:

本地医院不能保险或转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转院申请审批表、本人医保卡、出入院诊断、病历医嘱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及微机打印的正规医疗费结算票据

办理地点:市、旗县区社保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联系电话: (0478)8527352,(0478)8527322

办理流程:

①市社保局接收医疗费票据复印件→②监审科外调核查报销票据→③服务大厅窗口报销(医保科填写报销审核单、复核,财务审核→局领导签批→财务支付)。

责任部门:各旗县区社保局。

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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