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外地居住,生病住院期间,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呢?费用怎么报销?听说,还得办什么备案手续?”一大早,一位张阿姨来到东河区社会保险中心一楼医保窗口咨询有关异地就医的相关事宜。
据张阿姨介绍,她在东河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女儿和女婿在广州工作,因此她要到广州照顾小外孙,需要长期在广州居住,听邻居说,若在广州看病,还得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张阿姨最近心脏总是不舒服,准备在广州的医院检查一下。
东河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像张阿姨这种长期外地居住的情况,她可以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外埠就医手续。办理时须携带本人包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包头市医保局领取外埠就医备案表,自愿选择三所异地长期居住地医保定点医院(至少选择一所三级甲等医院),并由该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并提供异地居住的相关证明,到包头市医保局备案后,即可享受外埠就医。就医完成后,携带住院时的所有材料,回包头市医保局办理药费报销手续。
如若没有提前办理外埠备案手续,只允许在北京、天津、西安,上海四地的综合三甲医院办理住院,且需在住院3日内在包头医保局办理转院备案手续,方可享受医保费用报销。像张阿姨这种情况,若不提前备案,又居住在广州,若在广州生病住院,则不能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因此,在东河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打算长期在异地居住,应提前办理外埠就医备案手续,这样就可以在当地就医,就医期间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李忠颖刘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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