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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异地就医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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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科室:结算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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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事项 |
事权级别 |
市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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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关于印发<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经办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潮社保〔2011〕38号);2.《关于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的通知》(潮人社函〔2013〕43号);3.《关于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办业务流程的通知》(潮社保〔2013〕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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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需要常年在境内异地工作、居住的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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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参加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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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参保就医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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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当日 |
法定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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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表格 |
《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常住异地人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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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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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事流程 |
1.申办在工作、居住地医疗机构(限于具备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填写《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常住异地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应在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登记备案,并打印受理回执交申办人作为办理记帐手续或报销手续的凭证。2.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如电话、传真等)将入院日期、医院名称、科室、床位号、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社保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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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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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 |
受理(7、8、9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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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
城新路怡景大厦1楼结算科(0768-2357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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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监督电话 |
0768-2275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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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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